汝环监表[2025]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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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汝阳天泽金鼎煤业首采区水文地质勘查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分析结论和专家意见收悉,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
一、项目位于汝阳县城关镇寺湾村,占地面积33888.6平方米,勘查治理工程共布置2个钻场,项目配套建设注浆站、泥浆池、输水和输浆管线等辅助工程。总投资23538.8万元,环保投资317万元。
二、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要求如下: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各种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对项目区土壤的分层剥离、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和循序分层回填,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及施工时间,避免雨天和大风天开挖施工作业;严格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表土临时堆场采用防风抑尘网覆盖,并在四周设置临时围挡、建设截排水沟等,防止雨水冲刷导致水土流失,确保表层熟土用于钻场后期生态恢复;施工结束后应根据复垦方案落实复垦措施。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扬尘、注浆站粉尘等。施工单位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应严格落实扬尘治理,施工现场实行围挡封闭、车辆冲洗、湿法作业、密闭运输、地面硬化、物料覆盖等措施。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渣土,采用封闭方式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采取覆盖防尘布、防尘网等措施;水泥筒仓粉尘经自带滤芯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中表1中的限值要求;粘土粉尘设置集气罩收集,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粘土存放区四周建设围挡和防风抑尘网,并安装干雾喷淋装置;水泥投料过程采用滤袋连接,传送、搅拌过程全密闭。
(三)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和施工钻井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附近农田施肥,严禁外排;建设车辆自动冲洗装置,车辆冲洗废水配套建设循环沉淀池,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严禁外排;施工钻井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钻井用水,严禁外排。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危险固废、一般固废贮存技术规范设置暂存场所,各类固废分类堆存,及时处置。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为施工期间产生的粘土废渣、钻井废液、钻井岩屑、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等。制浆过程产生的粘土废渣,经收集后用于修路等建材使用;钻井废液、钻井岩屑泥浆暂存于泥浆干化池中,固化后用于周边路基维护建材使用;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桶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施工期,应加强施工噪声监管,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居民的不利影响,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六)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等措施,加强厂区周围土壤及地下水水质监控,严防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钻井井口区域、沉淀池、泥浆干化池及泥浆循环系统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除钻井井口区域以外的井场平台、材料堆放区、生产车间、仓库等进行一般防渗,其他区域做简单防渗。
(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措施,定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有效预防环境安全事故发生。
三、环境监测监管。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置标志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监测计划,定期进行监测,发现环境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四、该项目涉及发改、规划、国土、住建等相关事项,以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禁止建设。
五、建设单位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已审批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如果今后国家或省、市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六、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工程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依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汝阳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开展现场监察,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项目在试生产前应依规向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汝阳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报备,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应报请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汝阳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与监督。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