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有限公司 年产 5 万平方米玻璃钢疏散平台板及配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 年产 5 万平方米玻璃钢疏散平台板及配件项目
地点:沁阳市紫陵镇赵寨村兆昌复合材料厂区内(沁北园区产业配套区)
******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年产 5 万平方米玻璃钢疏散平台板及配件项目
公示时间: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5月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