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有限责任公司燃油运钞车采购 | |
项目编号 | MASJY-XM-H-2024-1334 | |
最高限价 | 125万元 | |
招标人 | ******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有限公司 |
地址 | 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方莉、魏朋朋0555-******、****** | |
开标时间 | 2024/11/25 9:00:00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价 | ******.00元 | |
其他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电话:蒋超;0555-******)。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投诉。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标段号(如有)。(3)被异议人名称;(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提起异议的日期。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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