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有限公司年加工800吨玻璃钢制品500吨不锈钢冷却塔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年加工800吨玻璃钢制品500吨不锈钢冷却塔项目
地点:沁阳市产业集聚区沁北园区内
******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年加工800吨玻璃钢制品500吨不锈钢冷却塔项目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4月1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