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茶店坡沟G4高速至G341国道段治理工程调整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有限公司受******管理局的委托,就安阳县茶店坡沟G4高速至G341国道段治理工程调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2025年3月18日在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评标室进行定标。现将本次结果公告如下:
一、中标结果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确定的中标结果如下:
1. ******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3X7X7N38
2. 中标价:******.27元
3. 项目经理:孙会
职业资格证书:水利水电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豫******7114
4. 工期:90日历天
5. 质量标准:合格
6. 资格条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 业绩:
①安阳县2022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渠灌量水设施购置项目 中标日期:2022年11月5日
②安阳县蓄滞洪区工程维修养护项目(退水闸维修养护) 中标日期:2024年10月23日
③安阳县韩陵镇高标准农田机井控制箱拆除更换设备项目 中标日期:2022年1月11日
二、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办法
定标时间:2025年3月18日
定标地点: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评标室
定标办法:票决定标法
三、公示媒体及时间
本次中标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上发布。公示期为2025年03月20日 -2025年03月22日。
四、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办法进行定标等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五、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管理局
联系人:贾振杰
联系电话:0372-******
******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柯柯
联系电话:0372-******
******水利局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2
联系人:刘延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