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年回收70万吨废旧铅蓄电池项目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式如下: ******有限公司年回收70万吨废旧铅蓄电池项目 ******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专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02月26日~2023年03月25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宋高峰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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